•  電話: 888.666.0969 (免費專線) 9:30 a.m. to 5:30 p.m. Eastern Time Zone
  •  華人專線: 888.666.0969 ext.380 (免費專線)
  •  線上諮詢: 請按此開始免費評估

國家利益豁免(NIW)常見問答集

職業移民第二優先(EB2)類別國家利益豁免 (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是什麼?

職業移民第二優先需要有特定工作職位以及工作證,這是與第一優先不同之處。但是外藉人士可藉由國家利益豁免的程序申請移民,就不需工作邀約及申請工作證。

職業移民第二優先(EB2)與國家利益豁免(EB-2 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有什麼不同?

一般的職業移民第二優先(EB2)申請案需要有僱主為受益人申請,而且申請人在提交I-140表格前需要先申請到工作證。外藉人士為申請案的受益人,而僱主為申請人。且受益人需符合一定資格,像是擁有碩博士高等學位或是傑出能力。但國家利益豁免(EB-2 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申請案可由僱主申請或是外籍人士自行申請。申請時不僅需要符合職業移民第二優先(EB2)的標準,還要符合國家利益豁免的標準(例如紐約州交通部案例的三個標準)。原則上來說,申請國家利益豁免(EB-2 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較申請一般的職業移民第二優先(EB2)要困難許多。但如果你找不到僱主幫你申請,那麼申請國家利益豁免(EB-2 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是唯一的選擇。

如果我符合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我應該自行申請還是請僱主申請?

自行申請與僱主申請的狀況有些不同。一般來說,如果僱主是在受益人工作領域裡非常有名望,那麼由該僱主申請比較好。不過,如果受益人的資格符合國家利益豁免的話,不管是由哪一方申請都不會有差異。

國家利益豁免(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免除了什麼?

國家利益豁免(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可免除工作證的申請程序,也不需要固定工作職位的邀請,但要注意的是還是需要符合職業移民第二優先的「基本」門檻。所以在滿足第二優先條件之後,才能考量是否可以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誰可以申請職業移民第二類優先(EB-2)?

職業移民第二類優先是針對擁有碩博士高等學位或是同等學歷資格或在科學、藝術、商業領域擁有傑出能力的外籍人士。

什麼是「高等學位」?

職業移民第二類優先(EB-2)必須是美國的碩、博士學位,或是外國同等學歷。

什麼是「專業領域中碩博士學位的同等學歷資格」?

如果外籍人士只有美國大學學歷或外國的同等學歷資格,他必須要在大學畢業後在專業領域有至少五年以上的優秀經歷再加上大學學歷則可視為專業領域中與碩博士學位同等的資格。

「專業領域中碩博士學位的同等學歷資格」有什麼限制?

美國移民局(USCIS)的政策規定要申請工作證至少必須要有學士學位加上五年經驗或是碩士學位。如果在申請工作證時沒有特別註明你的同等學歷資格為何,美國移民局(USCIS)不會接受學士學位加上五年經驗等同於碩士學位。

職業移民第二類優先所指的「傑出能力」是什麼?

符合職業移民第二類優先的類別還有「在科學、藝術、商業領域擁有傑出能力的外籍人士」。運動員也可被視為在藝術領域中擁有傑出能力並且符合職業移民第二類優先的要求。

什麼樣的人擁有「傑出能力」?

法律條文沒有明確定義「傑出能力」。但有明確規定外籍人士一定要在該專業領域中有超越一般程度的專業。

如果獲得某些特定學位或證書是否構成「傑出能力」?

答案是否定的,獲得某些特定學位或證書不足以構成「傑出能力」。美國移民局(USCIS)指出只有專業學位、文憑、證書或是從學院、大學、學校、其它機構發給的類似獎項都可能不足以視為擁有傑出能力的證明,即使是特定職業、工作的執照也不足以證明。

哪些文件可視為「傑出能力」的證明?

為了證明在科學、藝術或商業領域中擁有傑出能力,申請案應該至少包括以下三種以上的證明:

  1. 官方正式文件能證明該外籍人士擁有從學院、大學、學校或相關專業機構發給的學位、文憑、證書或類似獎項。
  2. 由現任或前任僱主提供書面證明該外籍人士擁有至少十年在其專業領域有全職的工作經驗。
  3. 特定職業、工作的執業執照
  4. 該外籍人士擁有與傑出能力相當的薪水或報酬的證明文件。
  5. 專業協會或機構的會員證明
  6. 政府機關、專業機構、商業組織授予的專業領域內重大成就、貢獻證明

除了上述六種文件外,有其它文件可被視為擁有「傑出能力」嗎?

有。美國移民局指出:如果申請的外籍人士無法提供上述六種證明文件的話,仍會考慮申請案中所附相當的或類似的證明文件。

運動員可被視為擁有「傑出能力」嗎?在哪些領域適用呢?

是的,運動員可被視為符合職業移民第二優先資格中擁有「傑出能力」。

對於醫療保健業人士員工申請職業移民第二優先類別(EB-2)有哪些限制?

想要申請職業移民第二優先類別的醫療保健業人士必須有特殊證照。像護士、物理治療師、語言治療師、病理學家、醫技師、醫師助理必須擁有相關專業證照(不論是在美國或國外受訓)。The certification is required whether the foreign beneficiary was trained in the United States or abroad. 尋求移民簽證或調整身份的醫療保健類人士絕大多數可申請「職業移民第二優先-高等學位專業人士」(EB-2)或「職業移民第三優先-專業及技術勞工」(EB-3)

外國醫生學位在申請職業移民第二優先(EB-2)時可否視為等同美國醫生學位(M.D.)

國外的醫生學位在申請工作證程序時,須滿足以下條件才可視為等同美國醫生學位。

  1. 授與該國外醫生學位的醫學院必須要求在入學時擁有大學學歷,且該大學學歷必須與美國學士學位相當。
  2. 該外籍人士需擁有國外醫生學位且通過專業資格考試,且該學位須與美國符合專業認證醫學院學位相當。或
  3. 擁有國外醫生學位且通過美國醫學院畢業生執照考試(NBMEE)或同等考試,例如美國國家醫生執照考試 (USMLE)第1、2、3級。

誰可以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外籍受益人可自行向美國移民局(USCIS)申請。美國僱主也可幫外籍受益人申請。

國家利益豁免(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的資格為何?

  1. 外籍受益人符合職業移民第二類優先(EB-2)的資格並且
  2. 外籍受益人須符合如紐約州交通部案例的三項標準:於專業領域產生內在價值、達到國家級規模利益、符合國家重大利益標準。或該外籍人士同意在衛生署(HHS)專案設計的醫療專業短缺領域中或是退伍軍人醫院、聯邦機構、州立衛生單位進行全職工作且該醫生的工作符合公共利益。

國家利益豁免(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要提交哪一份表格?

國家利益豁免(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申請要提交 I-140表格。

在提交國家利益豁免申請的I-140表格前須要先拿到工作證嗎?

在提交國家利益豁免申請的I-140表格前不需要先拿到工作證,因為國家利益豁免申請免除工作證的申請。

國家利益豁免(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需要有僱主提供的工作職位嗎?

不,不需要僱主提供工作職位。

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的好處有哪些?

  1. 不需要申請工作證。
  2. 不需要僱主提供工作。
  3. 可以自行申請。
  4. 絕大多數簽證都有名額,除了中國及印度需要考量優先日期。

何謂「國家利益」?

依目前核准的申請案來看,國家利益指的是對社會多數有直接利益。成功的申請案要素如下:

  1. 該外籍人士的核准可增進美國經濟。
  2. 該外籍人士的核准可增進美國本地勞工的薪資及工作狀況。
  3. 該外籍人士的核准可提供美國年青人、中下階層更多負擔得起的住房。
  4. 該外籍人士的核准可改善美國環境且能增進國家資源的使用。
  5. 該外籍人士申請案是由美國政府機關申請。

拿到國家利益豁免(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的核准會很困難嗎?

申請的外籍人士必須自己証明對「未來國家利益」有重大助益才能符合國家利益豁免(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申請案的通過與否取決於申請案呈現的方式,當然該外籍人士本身也要符合資格。如果遞交的資料都是相關且符合標準,加上立論正確打動人心,正常來說沒有不通過的道理。

在I-140表格中有哪些必要條件?

I-140表格申請分為以下兩種對象:擁有高等學位的專業人士、傑出能力專業人士。 在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IW,National Interest Waiver)必須遞交以下證明文件:

  1. 證明該外籍人士擁有合格的碩博士高等學歷(或是擁有學士學位加上五年傑出經驗、或是符合傑出能力的證明)
  2. 證明符合三個基本條件 (專業領域具重大價值、國家級規模、國家利益),每個條件都要有相應的證明文件(詳情可參照紐約州交通部案例) (NYSDOT)

美國移民局(USCIS)判定的標準為何?

美國移民局(USCIS)判定的標準可由紐約州交通部(NYDOT)案例中看出,必須至少符合三個基本條件才有可能獲得國家利益豁免核准。行政上訴辦事處(Administrative Appeals Office, AAO)審理時也是依這三個條件作為評判標準:

  1. 該專業領域具重大內在價值
  2. 為國家級規模利益
  3. 符合重大國家利益

在紐約州交通部(NYDOT)這個案例中提及的重大內在價值的要求為何?是否很難達到?

在紐約州交通部(NYDOT)這個案例中,判決指出該外籍人士準備就業的專業領域具有重大價值。因此職業及專業領域的重要性在申請時是判定的關鍵之一。申請人必須證明該專業領域具有重大價值。如果某特定專業領域剛好是國家當前重大目標的話,要達到這個條件不是很困難。

在紐約州交通部(NYDOT)這個案例中提及的國家級規模利益的要求為何?是否很難達到?

這個條件的重點在於該外籍人士的工作將符合並促進國家重點目標。如果僅僅促進某區域或當地或私人利益則不足以視為符合條件。但促進國家利益與外籍人士工作的關聯不必定要有直接關係。幾乎任何的經濟活動都可以視為與國家經濟有所連結,因而可視為符合促進國家利益。如紐約州交通部案例所示,紐約州的道路與橋樑建設就符合這個觀點。美國移民局並沒有要求廣泛詳盡的佐證資料,只要是符合邏輯的論述資料也可以成為佐證。

在紐約州交通部(NYDOT)這個案例中哪些不被視為國家級規模利益?

行政上訴辦事處(Administrative Appeals Office, AAO)在案例中指中有些工作不屬於國家級規模,例如教師、公益免費律師、廚師,因為在國家層面的目標他們影響較小。

在紐約州交通部(NYDOT)案例中視為符合國家利益的標準為何?

國家利益豁免申請案必須符合「重大」國家利益,且必須遠超過美國本土勞工的貢獻(其目的在於保護本土勞工工作權)。因此申請人必須自己證明其專業技能符合國家利益。行政上訴辦事處(Administrative Appeals Office, AAO)在案例中指出外籍人士必須擁有遠超過相同資格的本土勞工的能力,並且能證明成就及在該專業領域的影響力。

美國移民局(USCIS)針對國家利益的考量要素為何?

美國移民局會針對以下要素進行考量來決定申請案是否符合:

  1. 該外籍人士在其專業領域的地位
  2. 該工作位置所需的最低學歷、經歷及訓練
  3. 證明文件的品質
  4. 是否為自雇者
  5. 僱主工作証申請是否延宕
  6. 僱主過去僱用的不佳記錄

哪些文件最適合作為符合國家利益的證明?

除了檢驗外籍人士是否較其同儕出色之外,還必須要審核該外籍人士是否有重大成就或貢獻以達到職業移民第二類優先(EB-2)的要求。因此,申請案中最好包括:

  1. 過去成就與貢獻證明:在文件品質上, 行政上訴辦事處(Administrative Appeals Office, AAO)會將焦點放在受益人的專業領域,且必須是明確且可驗證的成就證明。
  2. 特定職位:國家利益豁免雖然不需要僱主的工作邀約。但是如果有僱主提供的特定職位且能將之加以說明,尤其是當該職位需要非常卓越專業能力時,會對申請案有幫助。僱主需提供這方面符合國家利益的證明或資料。不僅除了該外籍人士的專業能力資料,還要包括他在此職位所能作出的貢獻一起詳述清楚。也可說明不適任此職位的工作者將造成什麼影響。
  3. 專家推薦信:美國移民局(USCIS)認為「專家」的推薦信也佔有重要地位,審核過程的重點會放在專家意見上面。
  4. 專家及權威人士的推薦較有力: 一般來說,相同專業領域的知名專家及權威人士的推薦較具份量。
  5. 比較親近或是不知名人士推薦較不具公信力:如果是由受益人的同事或同樣是外籍同事所寫的推薦信較不被採信,因為多半會有偏見且缺乏客觀。或是由以前的大學教授寫的因為多年共事的關係顯得不客觀,不如由知名權威學者寫的推薦信。

醫生如何申請國家利益豁免(USCIS)?

在199年的立法規定,美國移民局在下列情況必須核准國家利益豁免(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申請案:

  1. 該名外籍醫生同意在以下領域工作
    • 在衛生署(HHS)專案設計的醫療專業短缺領域中或是退伍軍人醫院、
    • 在醫藥、小兒科、內科、婦產科、精神科等領域
    • 總計為期五年
  2. 以及在聯邦機構、州立衛生單位進行全職工作且該醫生的工作符合公共利益。

國家利益豁免有規定要發表多少論文嗎?

沒有硬性規定最低論文發表數。但最終仍由美國移民局(USCIS)視個案決定。

我該如何寫申請信來增加批准的機會?

有兩個部分可以在申請時作加強:

  1. 提供比較基礎
    讓美國移民局(USCIS)有可以比較的標準,讓他們知道你的同儕及其它人的一般程度。例如在你的領域中在期刊發表論文是很常見的,你就必須提供證明你的論文發表在最好的期刊上或是常被引用。以電子工程為例,最具影響力的是國際固態電路研討會(全世界IC設計領域論文發表的最高指標),你若能提供在該研討會發表論文的證明,那就是強有力的證據顯示你的成就遠超出同領域的同儕。
  2. 與已批准的案例相比較
    雖然美國移民局(USCIS)盡量不去將申請案作比較。但你應該要作功課去比較那些已經批准的類似申請案。你可以拿同領域已經批准的申請案來做比較,並且申論你的資格比那些申請案更優秀。例如,在同領域論文被引用超過100次被視為可通過國家利益豁免申請。那麼你的論文被引用101次則可視為超過申請的標準。

我可以同時申請國家利益豁免以及其它類別的移民嗎?

可以。但是你必須分開遞交I-140表格及其個別的申請費用還有個別的支持文件。千萬不要在單一I-140表格多選數個移民類別,每份I-140只能勾選一種移民類別。

如何遞交申請案?

I-140表格可網路線上遞交或是以郵寄的方式。但要注意的是支持的證明文件一定要郵寄到服務中心去。

優先日期是否與國家利益豁免(NIW)常見問答集6國家利益豁免申請有關?

只有中國和印度的外籍人士申請案需考量優先日期。其它國家人士的申請案與優先日期無關,因為所有簽證都還有名額。

我要如何知道是否符合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只要把你的履歷寄給我們的律師就可輕易知道你是否符合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之後可以撤回申請嗎?

可以,申請人或是G-28表格代表人可以寫信給美國移民局(USCIS)要求撤回I-140申請表格。

要如何撤回I-140表格?

申請人或是G-28表格代表人可以寫信給美國移民局(USCIS)要求撤回I-140申請表格,資料需包括下述要項:

  1. 申請人撤回申請說明信
  2. I-140 表格收件號碼
  3. 申請人姓名、地址、電話
  4. 外籍受益人姓名
  5. 外籍受益人註冊號碼(如果知道的話)
  6. 申請人簽名或G-28表格代表人簽名

如果我的申請案被拒絕,要等多久我才能再次申請?

法律沒有規定你在申請被拒絕之後要多久才能再次申請。就算一次申請被拒絕後也是可以繼續申請,不論是因何種因素被拒絕。但是,除非你的現況及條件有所改善,不然我們不建議你再次送出相似的申請案,因為你的申請案還是不可能被核准。

我要如何準備、整理、排序我的證明文件?

下以提供幾點幫助你整理證明文件:

  1. 準備所有I-140需要且必備的文件。申請案可能會因文件不全而被拒絕。
  2. 如果提供的是文件影本,要確認是清晰可辨版本。
  3. 所有外國語言文件都必須有英文翻譯。英文翻譯最好是請有認証的譯者,並以英文註明「此翻譯為譯者詳實且精確的翻譯」「the translation is true and accurate to the best of the translator’s abilities.「並且用釘書機將英文翻譯及外國語言的證明文件釘在一起。
  4. 如果證明文件是該外籍人士的出版品、被引用論文,就用螢光筆把有出現名字的相關部分劃起來。不必遞交整本論文、研究報告或是被引用論文。只要將封面、被引用部分、參考書目交出即可。
  5. 製作圖表並說明哪些文件是支持那個條件,並將證明文件加以分類,最後貼上標籤讓審核官員可清楚找到對應的資料。如果某項文件對應多項條件的話,也要做一個表將對應關係說明清楚。

什麼是推薦信?

推薦信是由受益人該專業領域的專家或相關領域的權威人士所寫的,在申請職業移民中佔有重要地位。由於審核官員通常不是該專業領域的專家,所以唯一能讓他了解你符合資格的方式就是透過客觀的證明文件,而推薦信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項。

我應該請誰幫我寫推薦信?

在紐約州交通部的案例中顯示往後的申請案要注意「專家推薦」這個部分。強有力的推薦信是申請案成功的關鍵。外籍人士在找人寫推薦信時不僅要在自己內部的朋友圈裡尋找也需要外部專家的推薦。內部朋友圈包括直接與你共事的同學、學者、公司。這種推薦信通常看起來最為輝煌但也最令人起疑,因為他們可能存在著偏見。以下為尋找推薦人的準則:

  1. 專家及權威人士的推薦信較有力:尤其是相同專業領域。
  2. 與被推薦人有很近的關係或是由無成就的同儕寫的推薦信不具公信力:例如由相同機構的外籍同事寫的就不夠客觀。或是由以前的大學教授寫的因為多年共事的關係顯得不客觀,不如由知名權威學者寫的推薦信。
  3. 由第三方獨立單位寫的推薦信因為其客觀獨立性,比較容易被美國移民局接受。如由相同機構的外籍同事寫的就不夠客觀。但如果你的教授或僱主確實了解你的成就並且能提供相關佐證,還是可以視為有力的推薦信。
  4. 由官方機構或代表發出的推薦信可增加成功率。如美國移民局表示法律條文中規定由符合國家利益的政府機構出示的推薦信有助於申請案的批准。

推薦信裡應該包含哪些內容?

好的推薦信應該包括以下內容:

  1. 推薦人的資格:推薦信應該要有推薦人的背景描述。如果推薦人提到或讚賞被推薦人獲得相關的成就或是研究,那麼在申請文件中也要提供相關獎項或證明文件來支持推薦人。
  2. 專家的推薦:由同領域專家來推薦你的成就在申請案中佔決勝的關錄。然而,要注意的是專家的推薦要符合法律條文規定的標準,如果像是僅提到你有該領域專業學位,則無法突顯你的能力,這會讓專家推薦失去效力,甚至導致申請案的失敗。
  3. 有力的資訊:良好的推薦信要能有力指出該外籍人士的特殊專業能力。如果推薦人是僱主或教授,應該要在推薦信中指出該外籍人士負責的工作為何以及說明該工作所需要的人才、能力。雖然不一定要有僱主的永久工作邀約( job offer),但是如果僱主的推薦信能表明該外籍人士目前的工作是很少有人能勝任(例如只有頂尖專業人才能勝任)。如果推薦信只是簡短提到被推薦人從事的工作以及其知識但未提及被推薦人的重大貢獻以及對該領域的影響力,那麼這樣的推薦信不具什麼效力。

需要多少封推薦信?

美國移民局沒有規定許要多少封推薦信。不過一般來說在申請職業移民第二類優先(EB-2)時你需要三到七封推薦信。

你們事務所在撰寫推薦信草稿上可以提供什麼幫助?

推薦信的草稿很難撰寫的好,但是好的推薦信的確可以增加你批准的機率。一旦你決定聘用我們事務所律師,我們會按步就班幫助你獲得良好的推薦信:

  1. 我們將提供關於推薦信相關資訊及細節,並且與你詳細討論推薦信的功用、型式及內容。
  2. 我們會與你討論適合的推薦人名單來撰寫推薦信。
  3. 由你提供我們關於你專業領域的專家、推薦人的詳細資料、你的人脈以及你的研究與推薦人的關係等等。
  4. 在收到這些詳細資料後,我們的律師和法律團隊會幫你撰寫推薦信草稿。
  5. 你將推薦信草稿寄給推薦人審核後簽名。
  6. 在你遞交申請案之前,我們會再次確認那些被推薦人修改過的推薦信是否符合資格以及是否需要再次修改。

如果我在申請期間換工作的話怎麼辦?

如果你是自行申請的話,更換工作不會影響你的申請案,你的申請案會進行審查的程序。如果是你的僱主幫你申請的話,你必須重新遞交一個新的案子。

博士班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嗎? 成功的機率有多少?

我們事務所曾經成功的幫博士班學生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許多人認為博士班學生還需要教授的指導因此很難在該專業領域視為有傑出能力。但是有一個要點是只要好好定義在該專業領域是超越他人,就比較容易獲得批准。因此專業領域的範圍界定就顯得很重要。我們事務所針對博士班學生申請案有特殊的策略使得博士班學生申請的成功率與其它申請案大致相當。

持有F-1學生簽証是否可以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我是不是要等畢業後拿到H1-B簽證後才能申請綠卡?

F-1學生簽証是屬於非移民簽証,但並不表示持有F-1學生簽証就不能申請綠卡。的確,F-1學生簽証持有者在申請這種非移民簽証時不能有移民意圖。但是非移民簽証持有者,像是學生簽証(F1)、訪問學者簽証(J1)在拿到非移民簽証後可以改變其意圖。所以持有非移民簽証者不一定要轉變到H類別或L類別簽証(非移民簽証但允許有移民意圖)才能申請綠卡。一般來說,只要能符合申請標準,任何人都可以提出移民申請。但是如果你目前的學生簽証效期沒有比你完成學業年限長的話,你最好等到你的學生簽証效期被延長到能完成學業後再提出申請。

國家利益豁免(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與職業移民第一類優先-傑出外籍人士(EB1-A)有什麼不同?可以同時申請兩者嗎?

兩者的規定及要求並不相同,而且申請案的準備方向也完全不同。成功的國家利益豁免(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申請案並沒有規定申請的外籍人士一定要是在該專業領域處於金字塔頂端的地位。 只要提供對申請最有利的證明文件就有助於核准。所以申請案中最好將其專業領域盡可能的限縮,若該專業領域能比較的同儕愈少,就愈能突顯你的能力。行政上訴辦事處(Administrative Appeals Office, AAO)也不會特別去懷疑你申請案是否專業領域界定太過狹小,畢竟你還是要有證明文件加以支持。不過當你的I-140核准之後,這兩者在申請I-485時就沒什麼分別了。可以同時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以及職業移民第一類優先-傑出外籍人士(EB1-A),也的確有申請人同時申請。法律沒有規定不可同時申請,事實上同時申請可以增加你的機會。

如果我的論文在我的專業領域裡沒有上過期刊,是否還可以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可以,沒有任何規定必須要在專業領域上過期刊論文,雖然上過期刊的論文可以增加批准的機率。你還是可以提交條文所列的其它支持文件。

如果我在我的專業領域裡沒有拿過任何獎項,是否還可以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如果你在你的專業領域裡沒有拿過任何獎項,你還是可以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法律條文沒有硬性規定你一定要有相關的獎項,只是獲得獎項可以增加核准的機率。若沒得過獎,你還是可以提交條文所列的其它支持文件。獎項不是唯一的選項。

我持有的是交換學者J-1簽證,因此有必須回祖國居住兩年的限制。我可先申請國家利益豁免然後再申請J-1豁免兩年的限制嗎?

可以,你可以先申請國家利益豁免然後再申請J-1豁免回國居住兩年的限制。不過即使你拿到I-140的核准,你還是需要回祖國居住兩年。所以你必須在調整身份至公民之前拿到J-1豁免。但你不需要在申請I-140之前就拿到J-1豁免。回祖國居住兩年的規定會讓你無法從J-1身份轉為公民,但沒有規定你不能先遞交I-140表格。另外,你也可以同時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遞交I-140表格以及J-1豁免。如果你在J-1豁免核准之前就拿到I-140核准,那你必須等到 J-1豁免核准之後才能遞交I-485 表格申請調整身份。